除了设备、试剂、药品和耗材,还有...,特医!
医生新的权力——食品处方
2018年,卫健委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规范》,指出:“特医食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临床营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为病人开具已完成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处方,经审核后,作为病人使用凭证的医疗文书”。
医疗文书——明确了特医食品所具有的法律属性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中,对特医食品的定义是:“满足患者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对营养素特殊需要的配方食品”。
“进食受限”,不是指“不能进食”,而是指“病人能吃的食物受到限制”。
对医院来说:医用食品加价,增加医院收入,弥补医院政策性亏损(开源);营养改善机体,降低医疗成本,增加医保结余的额度(节流)
对医生来说:增加了新的治疗手段,减少精力支出;
对患者来说:提高治愈率、康复率,降低死亡率,减少并发症,加快康复进程。缩短住院时间,降低住医疗花销,减低家属陪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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